2月25日|侨银股份公告,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拟签署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签署《侨银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》,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0亿元于当地落产,后续将设立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。本次对外投资包括出资设立项目子公司的注册资金。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/或自筹资金,分阶段投入,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,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。